About

關於台灣醫療人工智慧學會

Taiwan Society of Medical Artificial Intelligence。連結醫療與科技,推動 Medical AI 的研究、教育、治理與安全應用,讓不同專業一起為醫療與健康創造價值。

核心問題

AI 的價值不只在單一模型的表現,也在能否回應真實醫療需求。跨域團隊需要共同語言、可比較的資料與評估方法、合宜的治理,以及把研究轉為實際改善的能力。

TSMAI 規劃透過研究交流、跨域教育、共同規格、應用評估與負責任的轉譯促進合作。Clinical AI 的跨院驗證與照護流程只是其中一部分;健康促進、醫療品質、管理與行政應用也在工作方向之內。此定位不表示已獲政府授權或建立正式合作關係。

定位與宗旨

以促進醫療人工智慧之研究、教育、治理與安全應用,提升醫療品質、病人安全、健康促進及跨域合作為宗旨。Medical AI 包含臨床照護,也涵蓋醫療資料科學、醫療管理、人才培育與創新轉譯。

宗旨五關鍵字:教育、標準、證據、治理、轉譯。

DRAFT 章程宗旨修訂文字——依 2026-09-06 提供的討論稿及 Medical AI 定位整理,待正式章程程序審定;中文正式名稱「台灣醫療人工智慧學會」、英文名稱 Taiwan Society of Medical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及簡稱 TSMAI 已由籌備負責人確認。

章程修訂方向 DRAFT

本摘要以章程討論稿第三條、第六條及組織架構為參考,將學會工作範圍由 Clinical AI 擴展為 Medical AI;不是完整章程,也不是已生效規章。

原稿的理監事人數、任期及第一屆分工屬建議選項;會員資格、會費與組織細則仍待確認,不在網站代為定案。正式命名不等於法人立案或章程全部通過。

既有臨床工程路徑的三大北極星目標

以下保留 v2.0 藍圖的臨床工程目標;更廣 Medical AI 領域的新增專案、資源與時程須另行審定。

五年時序規劃

以下是五年策略藍圖 v2.0 的既有臨床工程路徑摘要,不代表 Medical AI 全領域計畫。各階段仍為規劃方向而非既成事實,成熟度以個別 evidence page 為準。

  1. Phase 0(0–6 個月)籌備與定錨

    章程與社團法人籌備、核心醫院與核心醫師招募、委員會架構規劃;鎖定第一批三個示範專案(診前 SOAP、心衰 GDMT、AF 抗凝檢核);PHI 清洗地基與稽核帳本開發。

  2. Phase 1(Y1)醫師有感+最小可行平台

    基礎系統於創始院區部署;Level 1 教育課程開課;診前 SOAP 門診實測、心衰 GDMT 多院回溯驗證、AF 抗凝檢核上線;第一批論文投稿與第一屆年會。

  3. Phase 2(Y2–Y3)多院擴張、取證與標準化

    聯邦式證據平台正式化、沉默前瞻試驗啟動、臺灣版 Model Card 標準 v1.0、醫療 MCP 倉儲 v0.1、Clinical AI Studio 正式運作;目標完成第一件 SaMD 取證送件或正式諮詢。

  4. Phase 3(Y4–Y5)標準與證據中心

    自願性「臨床 AI 部署認證」(認證流程、不認證模型)、全國臨床 AI 登錄 registry、《臺灣臨床 AI 標準彙編 v1.0》發布、健保給付證據包方法學、國際輸出。

組織架構 DRAFT

依新提供的討論稿,規劃由會員大會、理事會、監事會、秘書處與七個專門委員會構成。以下為職掌方向;未表示組織或委員會已正式成立,人員與細則待審定。

委員會職掌方向
醫療 AI 應用與多中心研究委員會(名稱擴充建議)跨域醫療 AI 研究、共同資料規格、評估方法與跨機構合作;原稿名稱為「臨床應用與多中心研究委員會」
資料治理與資安倫理委員會資料使用、隱私、資安、偏差評估、稽核與部署後監測
教育訓練與人才培育委員會Medical AI 素養、跨域課程、工作坊與人才培育
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委員會成效評估、流程負擔、品質指標與病人安全
產學合作與創新轉譯委員會需求轉譯、合作評估、研究完整性與利益衝突管理
政策法規與對外事務委員會政策研究、倫理法規議題、對外交流與公眾溝通
數位工具與會員服務委員會網站、知識與專案管理、會員服務及安全的行政數位流程

委員會數目與名稱的調整不取消 D-03 的角色分離要求:研究網路可在核准制度下執行認證,但認證委員會與 reviewer 必須與同案開發、顧問、受贊助研究、validation 執行及被審查專案分離;Studio 不得認證自己的工作。詳見process-based independence firewall

委員會成員名單籌備中——名單經審定與授權後公布。

章程與治理文件

查看 DRAFT 治理與責任入口角色分離與 COITFDA/IRB 邊界病人/公眾保障

以下文件定稿後於本頁提供: